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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返乡创业给补贴

发布时间:2017-10-31 05: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邢婷

  近年来,面对大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的新形势,山东省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这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梳理了各方面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意见》明确了支持对象、发展领域和方向,并从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据山东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介绍,上述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包括: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同时,山东将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在初始创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就业岗位开发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山东还将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培训,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实施精准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并加强创业园区(基地)建设。

  《意见》鼓励多元化创业创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组建创业创新团队,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智慧农业。

  “长期不在农村的返乡下乡人员,回到农村创业创新时碰到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做什么项目,然后如何去做。”山东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孙明河坦言。

  对此,孙明河介绍,《意见》在支持发展领域、发展模式等方面给予广大返乡下乡人员以指引。一方面,引导返乡下乡人员进入适宜的经营领域,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业、精深加工等,还可以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养生养老、中央厨房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

  另一方面,《意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组织,带动更多农民富起来;与其他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创办农业企业和各类相关产业,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引领者;利用技术、信息优势,通过农村电商平台进行网上创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智慧农业。

  “在这个过程中,农业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其搞好市场分析、政策咨询和项目论证,引导他们发展既符合市场需求、又能发挥返乡下乡人员优势的特色化、小众化、中高端、高附加值农产品,提高创业创新质量和效益,具体选择什么产业、怎么进行经营,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这个事情办好。”孙明河说。

【责任编辑:王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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