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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入境的隐秘江湖

发布时间:2017-09-04 12:3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超 周珊 郭威

  “菲佣”资料图

   通讯员 周珊 郭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7月30日,媒体关于“中国拟开放5城市雇菲佣”的消息一出就引发了争议。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工作节奏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家务劳动社会化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认同,家政服务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国内家政行业低端、无序化的现状,致使高端家政人员“千金难求”,因此,雇佣菲佣等外籍佣人在部分外籍人士和中产以上家庭中有了市场,进而催生“外佣”黑中介服务。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组织偷越国境案时,发现“外佣入境从事家政服务”已然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亟需得到法律有效规制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巨额利润催生外佣中介行业

   2015年5月,李兰在苏州工业园区开了家政公司,主要是帮助客户从事赴美生子和介绍外籍保姆业务。赴美生子业务没做成几单,介绍外籍保姆的业务,却让她赚得盆满钵满。

   通过在北京的朋友陆凡介绍,李兰负责做华东地区的“代理”。

   刚开始,都是陆凡招录外佣,再由李兰将外佣送到苏州雇主家中。生意慢慢做熟后,她就开始直接联系印尼的中介,让印尼中介来寻找外籍佣人。有时候,李兰也隔几个月,就去印尼实地考察佣人。

   看中佣人后,印尼中介(“牛头”)负责办理护照、签证、购买机票,再由李兰派人去上海接机,然后直接安置到苏州宿舍内,对这些佣人们进行培训,培训如何做中餐、带小孩、洗衣服等。再通过网站和微信寻找雇主,与雇主达成合意、签订合同后,三五天后再将佣人送到客户家中。

   李兰一般向雇主收取中介费是79000元,向菲佣收取21000元,作为他们回去机票及罚款费用,“雇主每月给我们5100元,作为外佣的工资”。中介通过两头盘剥,在介绍外籍佣人业务中赚取丰厚回报。

   仅仅从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案发,李兰的这家公司就介绍了200余名菲律宾籍和印尼籍妇女进入国内提供家政服务,犯罪所得1000余万元。据公司业务员供述,每介绍一个外佣给雇主,均可拿到提成1500元。

   虚假签证轻松入境

   从事菲佣中介形成了一个圈子,互相出售货源、承揽生意。

   鉴于“菲佣”名气响,因此雇主对菲佣的需求较多。而李兰的“牛头”渠道多来自印尼,她往往通过她的上家——魏文、黄娟等人,来招录菲律宾佣人。

   “一般她会把菲佣的简历和照片微信上发给我,我相中了给她定金2万,等人带到国内后,我再支付剩下的尾款4万8千元。”

   由于菲律宾政府不让菲律宾人直飞中国,因此菲佣多是先飞吉隆坡或香港,再转机到国内。

   据了解,魏文、黄娟在菲律宾海关、以及马尼拉、吉隆坡中国使领馆的关系,通过提交虚假公司商务邀请函,为外佣办理商务签证和续签服务,让外佣能够顺利进入国内。

   从中,他们能赚取7万元左右中介费用。

   此外,持有M签证的外佣,存在一次办理可两次入境的类型。持这种签证的外佣需要在第一次入境90天满期前出境一次,便可在境内再待90天。

   为了让这些在雇主家中做得很不错的外佣,继续履行合同在雇主家做保姆。李兰就会派人在90天期满前,看管着外佣去香港、澳门、济州岛等地,提前买好来回机票,到达这些地方后,就在签证上盖上章然后返回,继续回到雇主家中做保姆,从而再能“合法”停留大陆90天。这样,整个合法停留时间就有半年之久。

   灰色地带雇主存在多重法律风险

   据介绍,“牛头”介绍外佣到中国做保姆,约定不需支付中介费,但每个月工资5100元,前6个月实际收入1700元,剩余费用均由中介赚取。而在签证和续签环节,中介向外佣收取2.1万作为回国机票和罚款。国家规定不允许雇佣外佣,发现了会向雇主罚款,而中介会先扣一部分钱,以备不测。

   入境后,菲佣的人身自由也受限。从印尼过来的佣人多持L旅游签证,30天后即到期,而签证过期后,来华打工的“外佣”就成为了非法滞留的“黑户”。因此菲佣如“惊弓之鸟”,生活境遇较为困难。

   据李兰交代,招录的外佣中也出现过潜逃的情况。雇主在招聘外佣后,1名外佣就趁机逃走,在国内“黑”下来,这就对社会治安构成了安全隐患。

   为防止外佣被发现,也担心外佣寻找其他中介、断了财路,中介对外佣监管非常严格。外佣均被统一安排到租住宿舍中,要求不能随意出入行动,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才可外出;外佣手机和护照都被收掉,且会在外佣手机里安装GPS,防止互相留下联系方式。

   即使进入雇主家中工作,外佣亦被反复告诫千万不能给陌生人开门,未经雇主同意不可随意出门,不可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仿若一个“不存在的人”。

   鉴于菲律宾、印尼佣人多以英语为母语,因此雇主不乏香港、韩国等境外人士,地点分布于上海、北京、大连、重庆等城市。

   雇主与中介签订合同事由违法,不受法律保护。雇主在明知雇佣外佣为违法情形下,与中介签订的咨询合同以及和外佣签订的雇佣合同均不受法律保护,势必在自身财产、人身安全上存在安全隐患。

   李兰这个公司为规避法律风险,将公司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全数销毁,避免法律追究。

   所谓“菲佣”,多是直接从当地招聘过来的普通妇女,并非经过系统学习的正规“菲佣”,而在入境后,经过四五天的适应性培训就火速上岗,难免存在服务能力弱、适应能力差、身体健康问题成谜等问题。

   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非法入境者监管

   菲佣之所以能否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在于菲律宾家政教育普及,而受教育较高的女性都愿意从事家政行业。鉴于“菲佣”的技能均源自规模浩大的培训,由菲律宾教育和技能发展局开设培训,为“菲佣”提供240门课,涵盖一名家政服务员日常工作涉及的一切领域。

   检察机关建议对传统家政行业进行细分,重点在职业教育中强化家政领域培训,考虑对接市场的高端需求。另一方面,建议加强对“菲佣”服务的考察和研究力度,采取“拿来主义”进行相关制度的思考,制定更为精密、严格、完整的行业标准,促进家政(保姆)行业的职业化。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个人及家庭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外佣入境本身得不到法律保护。国内菲佣一般是以旅游形式进入中国,工作签证很难办理,即使办理下来,再想续签也比较麻烦,黑中介通过各种关系、请托、造假让很多非法入境的黑工滞留国内。

   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非法入境者的监管。建议出入境管理局、海关等部门加强入境审查,重点对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女性入境,实施更为严格检查,对其邀请函进行详细询问和真实性检查,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入境现象产生。

   同时,还建议加强对中介业务的监管力度。“黑中介”的背后是“黑监管”,菲佣一路绿灯进入国内市场,堂而皇之的走进雇主家庭,说明行政机关对中介监管不到位,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行政机关应该加强对中介业务、中介合同的巡查,及时取缔中介公司外佣介绍、赴美生子业务,及时发现中介公司违法操作、违规合同。

   最后,建议加大对“黑中介”的处罚力度,不能止于罚款、公示,有必要设立“清退”“从业禁止”等办法,让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黑中介”从市场中彻底出局。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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