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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专家研讨如何治理互联网平台垄断

发布时间:2017-08-25 11:1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林 谢佳洁

    中青在线讯(实习生 谢佳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林)在最近的互联网企业“市场战”中,不少超级平台及其附属公司在细分领域占据了垄断地位,而本该是主角的消费者却很难发出声音。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垄断地位该如何判定?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8月23日,在互联网实验室举办的“网络平台垄断与治理系列研讨会之电商平台”上,与会专家围绕《反垄断法》在互联网行业执法的得与失、电商等网络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界定与治理等问题展开了辩论和探讨。

    过去10年间,《反垄断法》在中国从无到有,360诉腾讯垄断案等历史性案件对互联网竞争秩序和规则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目前看来,互联网领域最大的挑战和冲击很可能来自一些细分领域的超级网络平台。

    “超级网络平台的治理迎来了危险时刻,不采取有效措施很有可能遭遇硬着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座谈会一开始,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方兴东就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于左教授表示,互联网企业的各种合谋、经营者集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对中国的创新不利,对中国发展实体经济不利,对“互联网 ”不利,而这是反垄断机构应当大力加强的执法重点。

    但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易芳指出,由于消费者对被侵权现象容忍度较高,同时诉讼成本太高,消费者在和商家博弈时,常处于下风。“单个的消费者难以拿到个人信息被窃取的实证,那他们如何维权?对‘数据’这个新兴的领域,行业又该如何监管?这是未来需要思考的事。”

    会上,部分专家也从反垄断保护竞争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提醒,需要明确什么是好的竞争,在做行为判断前要了解其背后的经济原因,也要明白司法错误造成的成本也很高。“不能为了反垄断而反垄断。重点是要考虑清楚,我们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市场?”薛兆丰说。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国互联网需要超级平台,他们是行业领军者,可一旦涉嫌垄断,也将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损害,因此需要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竞争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王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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