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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暨第十一届KAB创业教育年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19:38 来源:中青在线 

    各相关省级团委学校部、KAB创业教育项目有关高校:

    为充分发挥联盟的平台作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释放学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明确信号,总结KAB创业教育项目2016年度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度相关工作,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拟于近日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暨第十一届KAB创业教育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大学生创新创业与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会议时间

    4月10日-11日

    三、会议地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

    四、参会人员

    1. 团中央书记处同志,团中央学校部、国际部相关同志、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负责人;

    2. 河南省委领导、团河南省委负责同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同志;

    3.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KAB中国创业教育研究所和KAB师资培训基地代表;

    4. 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KAB项目参与高校代表、KAB创业俱乐部学生代表;

    5. 中国青年报社、中国科学院管理学院、学堂在线中国创业学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6. 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代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代表。

    五、议程安排

    见附件1

    六、相关事项

    1. 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参加KAB创业教育年会的高校代表请于4月5日(周三)之前将报名回执单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2. 参加年会的KAB项目参与高校代表、KAB师资培训基地代表需缴纳会务费(1200元/人),往返交通费和会议期间住宿费用自理;

    3.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组织动员各高校,通过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中青在线、学堂在线中国创业学院观看网络直播,请及时关注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微信,全国学联微信平台的直播预告;

    4. 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代表、“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代表、KAB中国创业教育研究所和KAB师资培训基地代表、KAB创业俱乐部学生代表的通知事宜由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具体负责。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和平

    联系电话:(010)64098510 13911598818

    传 真:(010)64098399

    电子邮件:kaboffice@qq.com

    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邓广宇

    联系电话:(010)85212353

    传 真:(010)85212187

    电子邮件:xuelianban@126.com

        团中央学校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附件含2017年KAB年会通知原文扫描件、年会日程及报名回执单)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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