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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要素阻碍校办企业发展

全新的创业园模式正在尝试之中

发布时间:2016-06-08 10: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和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联合进行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校办企业的现状与问题研究”调查报告指出,通过初步研究分析,四大因素阻碍了校办企业的发展。

  第一,产权问题。校办企业的个人资本水平低于其他企业,而公有资本明显高出很多。这些结果从侧面印证了校办企业与学校之间紧密的资金纽带。国家、学校、研究人、经营者等多种主体关系纠缠在一起,难以合理界定、理顺产权关系,这使校办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面临比较复杂的激励机制设计问题。

  第二,人事关系问题。校办企业的博士、硕士比例,明显高于其他企业,职工档案中保留原单位人员比例也显著高于一般企业。

  校办企业与学校的父子关系、爷孙关系体现在人事上,就是双方员工的交叉。一方面,这使得校办企业的人力资源素质(学历)普遍高于一般企业;但另一方面,校办企业的雇员还有很多为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人事关系并没有完全分开,校办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因此而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第三,风险承担问题。校办企业每年新增贷款远远高于其他企业,但是资产负债比率与其他企业并无明显差异。由于在产权和人事上与学校存在纠葛,又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校办企业在资产运用方面往往不如民营企业那样谨慎。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重投入,轻管理。校办企业可以凭借学校的关系进行资金筹集,但是不需自己承担风险,这往往会引致摊子大而收益低。

  第四,市场运作能力。校办企业销售人员比例低,存货水平明显高出其他企业。校办企业容易以学校科研成果为主导,却忽视与市场需求的联系。调查显示,校办企业科研能力表现并不突出,校办企业在适应市场竞争上仍需努力。校办企业也许拥有较先进的技术和较强的研发力量,但由于学校办企业的特殊性,其市场竞争能力必将受到考验。

  调查报告同时建议,要去除制约校办企业前进步伐的种种限制,首先必须有一套完整规范的科技成果市场化机制,理顺企业与学校之间复杂的产权和人事关系,才能实现有效的创新激励,使得学校的科技储备顺利走向市场,同时又反过来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

  校办企业另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要从技术和产品导向转型为市场导向。技术要实现为利润,必须把出发点放在市场和顾客的需求之上。

  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关村科技园区和各高校正在一起开拓一条全新的整合学校资源与市场需求的方式―――创业园模式。创业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与学校脱钩的关键性问题,使高校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利用有了较优的制度保证。

【责任编辑:任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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